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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初期要去医院做b超吗发表时间:2019-06-20

  从事接生工作40多年的原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,现济宁红房子医院产科助产师李玉兰医生指出,现在一般不把B超作为早孕诊断手段,因为孕早期胎儿还处于细胞分裂、器官分化敏感时期,为慎重起见,3个月内如没有必要,可不做超声检查,也就是说12周后进行第一次超声检查。当医生根据孕妇自述症状来检查结果,怀疑葡萄胎、宫外孕或妊娠合并,在妊娠11—14周超声检查显示胎儿完整图像,可诊断胎儿发育与孕周是否相符,是否多胎等。

  在怀孕早期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做b超检查:

  1、有先兆流产现象,且阴道出血时间长,需了解胚胎是否存活,是否有必要继续保胎;还需排除葡萄胎的可能。

  2、出现下腹部疼痛,需排除宫腔外怀孕,或怀孕合并肿物。

  3、对月经不正常的怀孕妇女,需了解胚胎发育情况,估计怀孕周数,排除多胎。

  4、明显的胎儿畸形如无脑儿、缺肢等也可能在怀孕12周左右通过“B”超检查发现。